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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非法信息处置的通知 | ||
作者:互易 发布时间:2019-8-15 点击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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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互易用户: 为迎接建国70周年大庆,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,按《网络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IDC以及网站主办者对非法信息的出现以及传播均负有法律责任,且谁主办,谁负责的原则,作为IDC或网站主办者,将比以往承担更大的监管责任,因此,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,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消除非法信息,我司从即日起进一步加大非法信息的处理力度,具体: 1、全面部署了非法信息监测系统; 2、新增3万+可疑非法信息关键字; 3、超过半年未更新的网站,我司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; 4、更进一步加大对网站出现非法信息的拦截率、处置率; 当然,我们也深知采取这些措施后,不可避免的带来另一个问题,也就是误报误拦的问题,但因此事事关重大,按《网络安全法》第49条以及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,我司以及网站主办者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有害信息的传播,所以我们还希望用户全力配合,同时我们也请网站主办者注意,此法律责任并非仅仅IDC承担,网站主办者也一并承担着相同的法律责任,所以即便我司未采取任何措施,主办者也同样负有防止有害信息传播之责,也理应自行加强网站管理,避免非法信息出现以及传播。 针对哪些是非法信息的问题,主要由公安机关界定,但据我们以往经验,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: A、淫秽色情类 B、政治谣言类 C、违禁品类(毒品、迷幻药、肉毒素、兴奋剂、三唑仑、蒙汗药、剧毒物品类等、枪支、爆炸类物品、弓弩、原子弹制作等武器类信息、代考、出售考试答案、办假证、代开发票、假钞、手机窃听器、隐形耳机、针孔摄像机、人皮面具等国家禁止出售贩卖产品 、警用或军用等器械) D、收费删贴、网络雇凶、网络招嫖、贩卖人体器官、贩卖人口类、网络赌博、贩卖公民信息类 据我们经验,有害信息的出现一般不是网站主办者自己发布,而主要因为两个原因: 1、网站存在交互式栏目,而网站管理员疏于管理 典型的有论坛、供求发布、评论、留言本、博客、招聘、租房售房等用户可自行发布信息的栏目,存在这样栏目的网站主办者,请务必做到先审后贴,避免被利用带来法律风险。 2、网站存在漏洞被黑客入侵后发布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,而且管理员往往不能察觉,请管理员定期关注网站是否存在异常文件,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,净化网络环境,避免相关风险,切务麻痹或侥幸。 最后,我们再一次提醒用户,非法信息此事事关重大,需认清新的形势,务必高度重视,我们也再次提醒这是IDC与网站主办者共同承担的法律责任,所以希望用户理解并全力配合我司,共同管理好网站,管理好非法信息,为共创一个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不懈努力。 江苏互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.8.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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